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选调投资推广中心职员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公开选调投资推广中心职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1名。现(http:///guangdong/)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中心(金融服务办公室)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名(属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
(二)要求为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且具有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四)现单位同意报名参加选调;
(五)调入我局后,至少服务满五年;
(六)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等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
2.报名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含电子版);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深圳市职员聘用备案表或能证明职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以上原件查验后,仅留存复印件)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中心综合服务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楼1144室;咨询电话:28948893、2894820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
(三)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
1.笔试
笔试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含)拟雇用名额的3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3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
2.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在笔试工作完成后,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1.提交资料:《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
2.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考察人选比例将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结束后,经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本次选调)。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员选调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