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开县招聘事业单位简章(47名)
2014年重庆市开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7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20日讯: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委组织部和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7名(详见附件2)。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对应专业学位;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职位要求的资格(资历)条件,并自愿在开县服务一定年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且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开除学籍、党籍等处分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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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1日—2014年3月20日下午5:30时。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事业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应聘人员完整填写《开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一份个人简历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cqkxrsj@126.com。咨询电话:023-52218882。
(二)资格初审
由开县人力社保局初审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考核。
(三)现场考核
根据报名考生的分布情况,在重庆、成都的相关高校分别设立现场考核测试点(此外:招聘单位开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现场考核测试点设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北辰楼314教室,其测试时间为:2014年4月9日上午8:30时—下午5:00时。开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联系电话:023-85875260)。
重庆现场考核测试点的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上午9:00时—下午4:00时,成都现场考核测试点的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上午10:00时—下午5:00时。重庆、成都测试点的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测试采取专业能力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现场考核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证、已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和已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交装订成册的个人自荐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进行现场审核。自荐纸质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按以下顺序装订):①《报名表》;②个人自荐书;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证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⑤高校加盖鲜章的所学专业及学科成绩证明(往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⑥已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⑦若具有社会实践(工作)经历的,提供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⑧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⑨以及其它相关资料。现场考核时,考生将自荐材料分别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面试主考官各一份。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由考核组集体投票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重庆市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县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开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由开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经开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同意后,可按报考本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由开县人力社保局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x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开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