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雷山县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2014年黔东南雷山县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20日讯: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黔东南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黔东南党办发〔2013〕26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和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49名(其中:高层次人才7名,急需紧缺人才42人)。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雷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岗位
详情见附表《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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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附表2);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7.未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http://www.lszwzx.gov.cn)等向社会公布引进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szwzx.gov.cn)。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2月28日9:00至3月3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隐瞒真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3月5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9:00至3月5日17:00。
1、网上资格初审在雷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3月3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部门提出申请,经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