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重庆北部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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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引进优秀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北部新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http:///chongqing/)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13所中小学校的49名中小学教师(详见附件《重庆北部新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2012、2013、2014届(旅游管理岗位放宽至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见《一览表》);
3、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学科岗位要求(见《一览表》);
4、具有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普通话水平证书(见《一览表》);
5、大学期间需至少获得2次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会计岗位除外);
6、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2014届毕业生,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开始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公共科目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名事宜如下: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2月19日9:00至2月24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其中,大学期间所获奖学金情况请在备注栏里注明)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北部新区人事局(具体见《一览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 月26 日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各招聘岗位联系电话,见《一览表》)。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月28 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4,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4年3月10日9:00起至3月14日24: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3月1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考核
1、专业测试比选。比选采取课堂展示的方式,在区人事局、教育局指导下,由区中小学组织实施。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比选人数之比为1:4,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专业测试比选。参加专业测试比选的人员在公共科目成绩公示结束后按照资格复审通知〔在重庆北部新区网站(www.cnnz.gov.cn)政务公告栏公布〕要求,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大学期间所获奖学金证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证书等材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者,参加专业测试比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专业科目测试者,取消专业科目测试资格,其缺额按该招聘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