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县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参加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3:1以上比例的,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未达3:1比例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仅为1:1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经研究决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50分,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下表中阴影部分的考生为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一)报考乡镇学校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面试时间:2014年2月27日。
(二)报考乡镇卫生院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面试时间:2014年2月21日。
三、资格审查地点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考试中心(兴文县政府综合楼四楼)
四、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自我认知、责任心、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五、注意事项
1.请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校学历及专业证明,证明需盖鲜章)、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报考单位要求提供职(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是否违纪违法证明,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相关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面试费80元,发给面试通
知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凡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发放面试通知单,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六、咨询电话(0831-8823075、0831-882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