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考聘方案
毕节市林业局考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拟从各县(区)林业系统考聘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通过考试择优调动的原则;
(三)严格实行编内调动的原则;
(四)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二、考聘计划
(一)市林政资源管理站工作人员1名,
(二)市林业种苗站工作人员1名。
三、考聘方式
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比1,比例不够的相应减少考聘计划数。考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考聘人员。
四、考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2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9年2月1日后出生);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基层林业工作经历;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五、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一)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
(二)尚在试用期内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委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向各县(区)林业局发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市林业局人事科(学院路林业局405室)。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各县(区)林业局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考聘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党委或党组)同意。
各县(区)林业局根据工作业绩、平时表现等进行组织推荐,经资格初审后将报名所需材料统一报市林业局人事科。每名考聘对象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聘。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5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婚人员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公章);
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市林业局人事科严格按照考聘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二)笔试
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测试参加考聘人员履职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笔试内容包括林业法律法规政策、造林绿化、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石漠化防治、林业科研推广、公文写作等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 面试
根据各职位考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参加考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主要考察考聘人选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和形象气质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汇总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1名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聘对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组人员组成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调动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等额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在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监督。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聘结果的,确定为调动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
毕节市林业局事业单位竞争性考聘工作人员工作在市林业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华昌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人员组成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的开展。
七、纪律与监督
(一)所有考聘工作组织者、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组织人事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出现违反纪律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所有考聘工作组织者、考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命题、监考、面试、阅卷、评卷、考察等相关职责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聘工作公正、公平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本次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市纪委第四纪工委全程监督指导。
本方案由市林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林业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附件:1.毕节市林业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毕节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