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册亨县遴选事业单位简章
册亨县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册亨县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为确保此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册亨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刘凌云(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韦腾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组织部常委副部长)
张显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党组书记)
黄忠亮(县政协副主席、县交通局局长)
韦万江(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 陆明旺(县政府办副主任)
谭显荣(县人社局局长)
李克彬(县园区办主任、县工特局局长)
向明进(县编委办副主任)
岑 昕 (县卫食药局局长)
张德霖(县国土局局长)
杨学军(县安监局局长)
王 俊(县水务局局长)
杨宇航(县农业局局长)
方 华(县发改局局长)
黄锦周(县环保局局长)
韦云飞(县住建局局长)
罗 瑛(县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
韦永国(县民政局局长)
此次事业单位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谭显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册亨县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册亨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的经州(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录(聘)用的人员,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遴选条件及要求。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勤奋敬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4、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报考职位限制专业的,报考人员符合专业要求的放宽到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年限以州(县)人社部门录(聘)用时间为准;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2月18日。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社会实践及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②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1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③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信息
遴选简章确定后,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遴选简章。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考费:每人200元/人。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 年2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联系电话:4210426 4212355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5张;
(2)提交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报考职位限制专业的,报考人员提交一年以上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含试用期);
(3)本人需提供符合所报遴选职位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遴选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 (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2月21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八、面试
笔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面试环节,由县遴选办根据职位计划由笔试分数高到低按1:3以内的比例(含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