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对江镇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公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毕节市大方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复〔2013〕89号)、《关于同意撤销大方县大方镇设置慕俄格古城等3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黔府复〔2013〕97号)文件及县委、政府《关于撤销部分乡镇设置镇(街道办事处的实施意见)》(方党发〔2013〕18号)要求,经研究并报县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简化程序、便于操作、科学组合、强化功能的要求,通过报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着力优化组合乡镇干部队伍,确保撤并建后的对江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稳步提升,为加快大方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同步小康凝聚强大合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干部主体的原则。充分尊重干部职工的意向意愿,由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自主进行报名;
(二)坚持以岗定岗的原则。干部职工在填报岗位时,要根据本人工作特长选择填报相应的岗位。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原身份应保持不变。教师、招聘干部、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及垂直管理单位人员不得报名。
(三)坚持突出实绩原则。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人岗相适、以岗择人、才尽其用的要求,突出实绩选人、岗位选人。
(四)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江镇根据干部职工的报名意向选择,组织考察组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面谈,并结合干部职工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实绩表现,最终确定岗位人选,并拟写考察报告上报。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2日-2月20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对江镇人民政府。
报考单位及职位见《职位表》,每人限报一个单位,重复报名无效,按自愿放弃处理。
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四、人员范围
选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须为大方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工作经历满一年以上,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实施程序
1.组织实施。由县人社局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发布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对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选调人员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经原单位党委集体审核同意(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到对江镇报名。
3.组织开展面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拟调人选。对江镇根据干部职工报名意向,组织面谈考核领导工作小组,对参加报名的机关干部职工进行面谈和考察考核。面谈、考察考核结束后,对江镇要召开党委会,对拟调人员进行集体研究,形成结果上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备案,由县人社局行文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方式双向选择选调机关干部职工,是县委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
二是要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选择和使用好干部。对在双向选择竞聘中弄虚作假、优待亲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5251738
大方县对江镇人民政府:0857-5470028
监督电话:
大方县监察局:0857—5221501
附件:
1、报名表.doc
2、职位表.xls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