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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医学院第一批招聘博士43人启事

2015-01-09 16:16:38教师9 收藏
  广东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

  广东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 201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总面积为1404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目前学校全日制学生2万多人。为了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博士4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5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医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月21日至1月23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广东医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连同个人简历、已发表论文代表作(限3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打包发到邮箱:gdmcrscrsk@163.com,邮件主题请按“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学位+毕业学校”的格式。(注: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报名材料原件于笔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医学院主页(http://www.gdmc.edu.cn)的“人才招聘”专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10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及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通知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7月1日(例如具有博士学位的社会人员,要求为1969年7月2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在湛江、东莞两校区均有招聘计划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的意向,安排定岗校区。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96201(广东医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96228(广东医学院纪委监察处)

  原标题:广东医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点击下载>>>

  1:广东医学院2015年第一批招聘博士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医学院2015年第一批招聘博士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广东医学院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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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10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及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通知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7月1日(例如具有博士学位的社会人员,要求为1969年7月2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在湛江、东莞两校区均有招聘计划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的意向,安排定岗校区。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96201(广东医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96228(广东医学院纪委监察处)

  原标题:广东医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点击下载>>>

  1:广东医学院2015年第一批招聘博士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医学院2015年第一批招聘博士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广东医学院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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