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开化县教育局选拔小学校长后备人选15名启事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和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优胜劣汰的干部激励机制,推动我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拔小学校长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把作风正、理念新、懂业务、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校长岗位上来,并不断提高校长后备人才能力和水平,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组织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选贤任能、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成立开化县教育局公开选拔小学校长后备人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汪土荣同志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勇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国勤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组考、统计、考察、监督等具体事务。
四、选拔目标
本次计划公开选拔小学校长后备人选15名。
五、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全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教师(2014年1月1日之前各乡镇任命的现任完小校长可以不参加),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踏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在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满3年及以上,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教育局任命或批复的学校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六、主要程序
(一)宣传发动。发布公开选拔小学校长后备人选公告,在全县范围内公布选拔资格条件、程序和方法。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公开选拔。
(二)公开报名。报名分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形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0-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开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报名时须填报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公开选拔小学校长后备人选推荐(自荐)表》一式2份;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拔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四)初试。参加初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初试重点测试应试者对教育管理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复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复试对象。复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复试采取竞聘演讲和问题答辩的形式,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领导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的测试。
(六)综合考察。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综合考察对象。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师生访谈、民意测评、实践环节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德、勤、绩、能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七)确定后备人选。根据复试成绩占60%、综合考核分占4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差额人选,递交局党委讨论确定15名小学校长后备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确定为小学校长后备人选。
七、任用
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在后备人选中综合考虑确定拟任用人选调配到全县小学校长岗位,试用期为一年。拟任用人选、任用时间和任用岗位的确定,不分成绩先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局组织组人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开化县教育局公开选拔小学校长后备人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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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选拔小学校长后备人选推荐(自荐)表.doc
开化县教育局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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