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兴平湖市优先招聘42名教师公告
为满足优质师资的需求,现将平湖市2015学年优先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中学部分基础课、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共 42名(含教育人事代理2名,嘉兴港区乍浦高级中学3名)。各校招聘学科、专业要求以及名额等具体见附件1招聘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学校对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必须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三、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应聘基础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第二批(不含独立学院)录取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应聘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对象分社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社会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4日以后出生)。
3.应聘职业类实习指导课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对象分社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社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4日以后出生)。
报考以上基础课、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可不受户籍及生源地限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本次公布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学校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测试考核,确定聘用意向后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组织体检、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对象在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6日直接到招聘学校报名,由本人填写《平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须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5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证书的,报名时可凭学校有效证明,但录用报到时应提交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以2015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8.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1张;
9.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的社会考生和报考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10.在职教师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