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延边延吉市招聘46名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向阳幼儿园、六一幼儿园等6所公立幼儿园用人需求,参照《延吉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延市办发[2006]1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延吉市公立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入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各项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12月2日至1978年12月2日期间出生),招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2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9日至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三)报名地点: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2014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报考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登记表可在延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需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五)资格审查与缴费。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用人单位依据招考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人社部门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110元/人。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六)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公告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7、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详见网上发布的《2014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通知》。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前3名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详见网上发布的《2014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延吉市人社局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学历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市人社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考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用人选,在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拟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拟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拟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拟用的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被拟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拟用,不合格的,取消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