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招聘35名中小学教师
根据《关于建立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学校教师正常补充机制实施办法》(十开办发[2012]61号)文件精神,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根据《关于建立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学校教师正常补充机制实施办法》(十开办发[2012]61号)文件精神,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
二 、招聘对象
小学招聘未正式就业的学历为本科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数学报考年龄放宽到32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学招聘未正式就业的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学数学和中学生物报考年龄放宽到32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名额
1、中小学公开招聘35名所需专业的教师。
2、招聘学科:中学5名,其中中学数学1名、中学语文1名、中学计算机2人、中学生物1人;小学30名,其中小学语文10人、小学数学10人、小学英语2人、小学体育2人、小学音乐2人、小学美术2人、信息技术1人、科学1人。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且具备报考学科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1);
4、身体、心理健康。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已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等单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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