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蓝山县2014年招聘20名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今年下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小学学前幼儿教师、公开招聘4名职业中专专业教师,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蓝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小明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盘德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素萍,副县长吴新波任副组长;县人事、财政、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教育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劲松任办公室主任,县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唐艳红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计划
1、小学学前幼儿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2、职业中专专业教师4名:
(1)数控技术专业1名;
(2)机电专业1名;
(3)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1人;
(4)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专业1人。
三、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四、招聘的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基本条件
(一)小学学前幼儿教师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
4、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未受过刑事处罚;
7、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含)以上;
8、学历: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限学前教育专业)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9、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
(二)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除具备小学学前幼儿教师基本条件中的第1至6条外,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其他专业课教师的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六、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