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2014年招聘19名教师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的要求,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我校创建于1963年,现是国家重点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汕头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设有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和现代服务系三个教学系,在校学生近5000人。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及对象
详见《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4日、5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汕头市新美路2号)培训楼8楼会议室。
(二)报名程序
1、上网下载并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报名时携带如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岗位所需的本人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正照8张。
3、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4、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截至2014年9月4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5、发放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9月11日—9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地点: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汕头市新美路2号)培训楼8楼会议室。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各以60分为及格线。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的内容和方式:教师岗位的相关知识,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9月19日。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4日),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和人数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14年9月25日到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新美路2号)培训楼8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至9月28日。
3、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参加面试人员凭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参加考试,
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5、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通用教材,形式为现场书写教案和说课,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80%,每位考生的备课时间30分钟,书写教案占面试成绩的20%。说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说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黑板、课本说课,但不能带教参、教辅等。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各职位考试的总成绩,按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公布考核人选的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