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滦南县2014年招聘100名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一、补充人数
补充100人。
小学90人:语文25人,数学25人,英语20人,音乐5人,体育5人,美术5人,信息技术5人。
幼儿教育专业10人。
各专业报名人数小于指标数3倍时,报名人数除以3取整(尾数全舍)为指标数,剩余指标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①补充小学教师:截止报名时在我县报到的本县户籍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不限专业)。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须具有对口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本专业教师资格。
②补充幼儿教师:截止报名时在我县报到的本县户籍、具有对口(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已参加工作的人事代理教师);原杨岭职业中学幼师专业毕业生。报考幼儿教育专业须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补充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四、补充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3日至8月27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滦南教育信息网(http://www.lnxjyj.com),进入“2014年教师招聘”,填写报名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层次中的一个学科)。报名系统于2014年8月23日上午9:00开通,2014年8月27日下午18:00关闭。
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报考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28日下午17:0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审查和确认的视为弃权。
(二)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参考人员务于8月30日上午9:00至12: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小学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幼教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为:
小学:①适应报考学段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占90分)。语文、数学专业为适应小学语文和数学两个学科的教育教学内容(高中30分,初中60分),其他专业为适应小学教育教学的本专业内容以及适应小学语文和数学学科教育教学的内容(专业40分,语文和数学50分,共计90分。其中高中30%,初中70%)。②教育理论及法律法规(占10分)。主要是《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内容。
幼教:①适应幼儿教育教学的本专业内容以及适应幼儿教育教学的语文和数学学科内容(幼教理论占40分,初中语文和数学占20分,小学语文和数学占30分)。②教育理论及法律法规(占10分)。主要是《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上午9:00至10:30。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尾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
试。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务于9月3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单。
小学:按照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包括讲课和答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的小学四年级第一学期新授课内容,讲课课题自选,讲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讲课结束后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还要进行特长展示。
幼教:按照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包括讲课、答辩和特长展示,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讲课内容为幼儿园中班现行教材内容,讲课课题自选,讲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讲课结束后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讲课、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特长展示技能为乐器、舞蹈、弹唱、绘画、讲故事五项,从中任选不少于两项进行展示,每项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特长展示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
面试时间为2014年9月5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专业招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补充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专业招考人数,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按比例折算后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依次考虑笔试成绩、学历,笔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条例》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5、公示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聘用人员在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新教师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当日—2017年8月31日)。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能力低下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不纳入编制,按合同规定管理,不准调动工作,工资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有调整,按县内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担负)。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续聘人员继续按合同规定管理,不纳入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全额事业编制同类教师执行。
六、安置去向
新聘用的小学教师全部安置到农村缺员小学任教,新聘用的幼儿教师安排到县一幼、二幼任教。聘用前将拟聘人员的成绩、缺员单位及缺员学科、人数予以公开,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