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友谊县2014年招聘12名幼儿教师公告
为了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幼儿园缺少专任教师的实际情况,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经友谊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友谊县、红兴隆局直及七星镇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县幼儿园计划招聘教师1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面向友谊县、红兴隆局直及七星镇,凡符合条件户籍在上述地区的人员均可报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可面向社会招聘。)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3.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及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健康标准;
5.现为友谊县、红兴隆局直及七星镇户籍或升学前为上述地区户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可面向社会招聘。),且年龄为198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应往届国家统招幼儿师范毕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其他类毕业生要求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教师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9月18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友谊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名方法
1.报名费用300元,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本人持毕业证、户口薄及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携带原件和各一份A4纸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要求: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纸内。),8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3.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视情况缩减岗位。
(四)准考证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新版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教材大班五个领域中选择,面试当天指定内容、指定时间、地点准备,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规定及试用期
新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一年),(在合同期限内不允许被聘用人员调离友谊县教育系统以外岗位工作,否则按照违约处理,不予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调档手续。)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根据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性质到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友谊县教育局0469—5821995
友谊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