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邹平县2014年招聘1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等文件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0名专任教师。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编制总量控制和急用先配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
(二)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高中学段招聘的教师,需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学科必须一致;初中、小学学段招聘的教师,需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学科一致。招聘计划中没有考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计划的,按照大文大理可报考小学学段的语文、数学。
(四)参加小学学段幼教学科招聘人员:
1.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非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现从事幼教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毕业生(现工作单位出证明)。
(五)考生须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其他考生为滨州市户籍。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人数及学科分布
今年拟招聘高中、初中及小学教师共计150人。具体分布是:
(一)高中26人,其中政治1人、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4人、物理3人、化学2人、历史1人、地理3人、生物4人、音乐1人。
(二)初中教师35人,其中政治3人、语文1人、数学6人、英语10人、地理2人、历史7人、生物2人、物理1人、化学1人、计算机1人、美术1人。
(三)小学教师89人,其中语文25人、数学13人、英语8人、计算机3人、音乐6人、美术8人、体育6人、幼教20人。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查
凡符合条件者本人可带相关证件(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从邹平教育网下载并填写好《邹平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和《选聘教师考试、讲课证》,到县教育局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28日,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发〔2009〕16号)文件精神,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报名费。
报名时具体到学段及学科,招聘人数10人及以上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招聘人数10人以下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规定人数的,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把拟聘用计划调整到其它学段相同学科。
(二)笔试
凡参与招聘者首先参加笔试,然后按规定组织面试。笔试两科:科目一是所报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科目二是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等教育理论,教育理论考试以考察教师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侧重点。外地出题、阅卷,外聘监考。
笔试时间:2014年8月30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讲课方式,考生面对评委讲课,由外地相关学科教师组成听课评课小组,按照细则,进行量化打分。每人面试费70元,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费。
(四)考核
对所有报考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通过查阅档案、到相关单位调查了解等形式,对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习成绩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核实。所以考生参加体检前,档案不在邹平县教育局的必须提供档案以便审查,不能提供档案的不予聘用,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及提交材料不实者,5年内不准在邹平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凡有处分且在处分期的不予聘用;其处分期虽满,但属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在聘用、上岗前一律按认定教师资格的标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查一次,仍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的,按相关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笔试、面试分别按0.5和0.5的权重计算总分。总分不足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按需求情况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总分相同者,首先专业对口者优先,其次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依据考生招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公布的用人单位及学科数量,依次自选聘用单位。安置方案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