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2014年公开招聘9名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教师9名(越秀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参加本次公招)。具体参加招聘单位的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信息网。
一、招聘的职位及人数
小学教师9名(详见《2014年越秀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2009年省人民政府139号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从化)和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条件:
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具有应聘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应聘条件(需同时具备):
(1)需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一致。
(2)应聘教师岗位应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各职位具体要求见《2014年越秀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7:00时。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
网上报名时,填写具体应聘职位,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附件1各校职位表中各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社会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开始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对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教育局将其中招聘条件完全相同的岗位进行归并,归并后的岗位招聘人数和成功报考人数按照实际情况叠加,招聘岗位归并后其所属单位暂不作确定,待招聘工作完成后再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无法归并或归并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岗位。
(二)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30%、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为9月2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及公共理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9月29日(星期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越秀区信息网、越秀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知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越秀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审查目录表》。
确定资格审查名单的方式: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才能进入资格审查,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达到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如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审查,将按笔试成绩顺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各单位通知为准。面试以试教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面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并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越秀区教育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