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正阳县2014年招聘114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县人社局、教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14名。其中,正阳高中3名,正阳一高6名,正阳二高10名,育才外国语学校高中部3名,乡镇小学88名,大春文武学校小学部4名。各具体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正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曾在正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7、已被正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特岗教师)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信息发布网站,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及相关事宜发布均通过此网站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与证件:
1、本人填写的《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可下载A4纸打印填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小学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不需提供);另外在职人员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和其他事宜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参加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没收其所有证件,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并现场进行信息、图像采集。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4年8月29日8: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高中各岗位和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对应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为现行高等师范专科教材内容,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教师职业道德等。
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