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武川县2014年招聘45名高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建设过硬师资队伍,打造重点高中,创办优质学校,促进我县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武川县委员会、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武川一中优质高中建设的意见》(武党发〔2013〕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高中教师。现结合《武川县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录用事业人员办法》,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结合武川县一中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需求,经县招考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拟招聘优秀高中教师45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3名,政治5名,历史2名,地理3名,体育4名,信息技术4名,音乐1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所学专业与普通高中开设学科相符,并具有全日制一本(第一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
(四)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和蒙汉语兼通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分类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核减的名额调整到招聘总额内。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在报名开始日前已正式办理退役的人员,或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毕业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4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县招考聘用领导小组相应调整招聘岗位。
(一)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未领取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开具的证明)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报考地点报名。其中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退伍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武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由本人亲自报名、扫描并填写承诺书。
(二)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2014年8月25日
(三)报名地点:武川县教育局
(四)联系电话:0471-8812512
(五)报名收费:报名费20元,笔试费50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涉及大学生就业相关收费项目的通知》(内财非税[2011]2371号)精神,对2014年毕业的大学生免收报名费及笔试费,2013年大学毕业生减半收取。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免收报名费及笔试费(需持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
(六)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和公安局负责,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予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实行双百分制。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的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文试卷并用蒙古文答卷。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或不按蒙文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2.5分。
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按笔试成绩以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有人员放弃面试可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用汉语回答,对不按规定语种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考生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由县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县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对象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