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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焦作沁阳市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启事

2014-08-07 19:24:35教师157 收藏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沁阳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沁阳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8名,农村初中教师30名,农村小学教师52名(含幼儿教师1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生,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4、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沁阳市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3、报考者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inyang.gov.cn)下载并填写《沁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无学历证的须由就读院校出具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缴报名考务费60元。

4、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比例达不到3∶1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8月21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由工作人员进行校正。笔试准考证保留至考核结束。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统一试题,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并辅以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沁阳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沁阳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沁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服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报名时现场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教材在笔试成绩公布同时在指定网站公布。

说课题目通过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为15分钟(体育、音乐和美术专业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增加技能或才艺展示,其面试成绩为说课成绩100分×60%+展示成绩100分×40%。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学历层次高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或考核若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四)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下发聘用文件。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有关通知、提供相关材料、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