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山县2014年招聘114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为落实《中共衡山县委、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文件精神,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结构不合理和边远山区师资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基础教育成果,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县拟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114名教师。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聘用人数(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唯才是举、择优录用原则;优化高中、充实边远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高中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必须一致。
(三)职业中专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学校毕业生应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必须对口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非师范本科院校毕业生暂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
(四)小学教师:中师(包括中师函授)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专业课(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专业一致)。
(五)幼儿教师:幼儿师范专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六)代课教师指县内累计代课3年以上且2013年下期至2014年上期仍在我县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七)年龄要求:高中、职业中专、小学和幼儿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0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的“双招生”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代课教师(含幼教)中县内累计代课3年以上10年以下且2013年下期至2014年上期仍在本县教学岗位上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累计代课10年及以上且2013年下期至2014年上期仍在本县教学岗位上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八)服从安排,愿意到边远缺编学校任教。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y12333.gov.cn)、衡山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shan.gov.cn)、衡山新闻网(www.hengshannews.com)、衡山县教育网(www.hnhs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下发文字通知到县直学校和各乡镇中心学校。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好《衡山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县内代课教师身份报考的还须填写好《衡山县县内代课教师参加2014年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表》。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 8 月5 日(共6天,节假日不休息)
4、联系电话:0734—5822229。
5、报名要求:高中教师、职业中专教师报考时,分学校和学科报考(定校定岗);小学、幼儿教师报考时,一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类别)。
①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需带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及6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背面写好姓名)。
②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需带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除外)、专业技能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及6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背面写好姓名)。
③报考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带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符合报考代课教师招聘岗位的,还要提供《衡山县县内代课教师参加2014年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表》)及6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背面写好姓名)。
④《衡山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衡山县县内代课教师参加2014年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表》可在网上下载。
⑤每人交报名考务费200元。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格,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衡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