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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夏津县2014年招聘136名中小学教师

2014-07-22 19:46:19教师46 收藏
2014年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为提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人〔2

2014年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提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人〔2006〕35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类职位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应聘人员须具有夏津县常住户口( 2014 年7月1日前取得),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户籍在夏津的人员也可报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卫生类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在夏津县服务且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六)具备职位要求的学历(2014年7月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见附件)。

(七)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在夏津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根据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 2008年以来我市选聘、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职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7月30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县就业办公室(龙青宾馆院内)

报名办法:考生登陆夏津政务网(www.xiajin.gov.cn)下载填写《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签写《报考诚信承诺书》,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和笔试考务费40元。外地人员与本县籍人员结婚的须提供结婚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可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但必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并及时送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考生可在录用后到单位报销。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及报考志愿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者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县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对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部门或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职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准考证于8月6日下午到县就业办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面试。

(一) 公共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