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空港经济区2014年招聘20名中学教师公告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学科配套的教师队伍,经揭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批准,我区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决定今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2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中共揭阳空港经济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属下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教师及教辅人员共20名。具体职位及所需学校见《揭阳空港经济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职位
2014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考高中教师及教辅人员20名。职位分类为:地理、历史、化学、语文、英语、生物、政治、音乐、体育、普通心理学、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和生物实验员等13类。具体职位见《揭阳空港经济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2010年(含)以后第二批本科A类(2A)(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四)考生所读专业与报考职位必须对应(以专业代码为准),同时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报考普通心理学除外)。各职位专业代码见《揭阳空港经济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五)考生应未曾被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录用为公务员。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中共揭阳空港经济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并上缴《揭阳空港经济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人员在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报考对应职位(以专业代码为准),不能改报,也不能兼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专业代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6、《报名表》一式两份(贴相片)。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方式进行。
(一)领取准考证
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查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应聘人员按报考学科职位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试卷分A、B两类卷:报考地理、历史、化学、语文、英语、生物、政治、普通心理学、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和生物实验员岗位的考生考A类卷;报考音乐、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考B类卷。A、B卷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合格分数均为9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应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职位分类在区网站公布。
笔试按高考要求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审查,将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已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4)个人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2014年前毕业的应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5)《揭阳空港经济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原件一份;(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各学科职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当场评分、统分和公布得分。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