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2014年招聘63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和教辅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广东省教育强区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建设,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关于2014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4]30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招聘新教师和教辅人员共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招聘的原则。按照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需求,确定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二)凡进必考的原则。报考我区公办学校教师、教辅人员职位,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教辅人员招聘考试。
(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考试招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名额、职位及安排
(一)招聘名额:招聘高中教师18名、物理实验员1名、化学实验员2名、学校会计人员2名;招聘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40名。
(二)招聘职位及安排。招聘职位安排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学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先行选择学校,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考生选择学校的先后顺序。安排在市区小学的,五年内需到涉农片区小学支教一年;安排在涉农小学的,第一年试用期安排在市区小学跟岗学习,在涉农片区小学任教满五年后方可申请调动。招聘职位及安排详见附件1至附件4。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热爱教育事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
(七)报考教师、实验员的,必须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2014年非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已持有广东省教育厅或汕头市教育局承认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和相应普通话测试合格证,并须本人承诺在被聘用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方可允许先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2014年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已持有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和相应普通话测试合格证方可参加报名);
(八)报考高中学校会计人员的,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详见附件1至4。
鼓励参加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在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专业对口的岗位。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2014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东厦路82号金平区教育局七楼大会议厅。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自行登陆金平区教育信息网或金平政务网,下载并填写《汕头市金平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5),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报到证、毕业生推荐表(含毕业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没有报到证的需提供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到人才交流中心复印,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寄档证明);符合报考条件政策可加分的,需同时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须复印户主页面及报考人员页面;户口簿不能体现生源地的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
(3)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或在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代管的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代管人事关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教师、实验员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对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2014年非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和相应普通话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在报名时与区教育局现场签订承诺书;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2014年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和相应普通话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在报名时与区教育局现场签订承诺书);
(5)报考高中会计人员的,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7)《汕头市金平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教辅人员报名表》一份(自贴相片)。
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进行指导,区监察局进行监督,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经报名审核验证通过者,到信息录入处办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所提供材料由本人用牛皮纸资料袋(自备)盛装,在报名时一并上交报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