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汝州市教体局招聘188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豫政[2011]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文件,结合《汝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的实施方案(试行)》(汝政办[2014]97号)精神,汝州市教育体育局与汝州市广成人才中介服务事务所签订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合同,汝州市广成人才中介服务事务所作为承接方,决定首批为公办幼儿园招聘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单位
本次为公办幼儿园招聘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88名,主要从事18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具体单位及招聘人员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
三、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汝州市户籍中专学历的毕业生也可报考)。要求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体育、艺术类、师范类、语言类及医学类等相同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的毕业生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对纳入招聘范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幼儿园工作,服从本方案相关要求。
(三)报考人员须是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违法、违纪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汝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汝州市教育网和汝州市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08:30至7月22日下午17:30,报名网址www.harzrc.ccoo.cn。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4日至7月27日,地点为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
2.报名要求:
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汝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详细填写表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粘贴拟在网上上传的照片;若不是本人亲自填写或粘贴的照片与上传的照片不符,不予认定。
应聘者同时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现场确认时应聘者本人须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网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各一份;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以及学前教育基础理论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备课、试讲、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试讲指定统一的资料,备课时从指定的资料中抽签决定试讲的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加分对象及加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下人员给予笔试成绩加分:连续任职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汝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总分加10分;在汝州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的汝州籍退役士兵,笔试总分加2分;2014年汝州市星级文明村(居)的毕业生,笔试总分加1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豫教资中心〔2011〕5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五)拟聘及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原报名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岗位确定由教体局统一安排,人员的管理、使用按(汝政办[2014]97号)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岗位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40%执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工资中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