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区2014年招聘68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教师和2名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详见职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相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4)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学历和专业要求:
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包括已就业和未就业的)报考管理岗位的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教师岗位的要求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特级教师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不受学历限制。报考教师岗位所学专业需与申报学科一致,报考管理岗位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资格要求:
报考教师岗位须取得报考岗位合格的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证标注学科与申报学科一致。报考财会岗位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3年以上的会计工作经验。
(四)年龄要求:
应往届大学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本科学历年龄要求为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为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区外在职优秀教师报考教师岗位,年龄要求为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特级教师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可放宽到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为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其他要求:
1.区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2.区外在职优秀教师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6年以上教龄。
3.报考教师岗位人员不限户籍,报考管理岗位人员限徐州市户籍。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和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16时整。
报名网址: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bj.xzjw.gov.cn/)。
2.交费确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0日12时整。
(二)确认要求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须使用网络支付系统交纳报名费100元。
3.完成交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确认和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7月23日9:00—17:00前到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2.贾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考试费用(重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2-17时)。
四、招聘考试
采取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管理岗位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美术、音乐(舞蹈专项)、篮球专项和足球专项还需加试专业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报考教师岗位:应聘岗位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知识、师德规范和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等,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2)报考管理岗位:应聘岗位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24日9:00至10:40。
3.笔试地点:江苏省贾汪中学(乘坐普通列车者,从徐州老火车站乘25路公交车到北宿舍站或东方宾馆站下;乘坐高铁或动车者,从徐州东站乘26路公交车到新夏路口站下,转25路车到北宿舍站或东方宾馆站下)。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特级教师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复审通过的,不受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的限制。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管理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并从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特级教师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证书、荣誉证书、会计资格证书、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放入个人档案袋,资格复审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以A4纸复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档案袋封面样式见附件3,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