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陵县2014年招聘19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人〔2006〕35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德人社〔2014〕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3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专科学历户籍所在地为陵县范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所在地为德州范围内,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到学校未落回的,以迁出记录为依据,非应届毕业生户口必须在2014年7月1日前落到德州范围内,户口迁移证不作为依据。
(五)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已在陵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一律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lingxian.gov.cn (陵县政务网)
http://lxrlzyhshbzj.gov.cn(陵县人社局)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8:00-7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 7月7日10:00-7月11日18: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初审一经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初审
初审时间:2014年 7月7日10:00-7月11日18: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
时间:2014年7月7日10:00-7月13日24:00
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4年7月15日—7月18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公共科目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不实行网上缴费,由考生本人到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陵县人民政府一楼8111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携带《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改为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部分紧缺岗位报考的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需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须在2014年7月1日之前落户)。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县市区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4年7月1日之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