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上蔡县2014年招聘103名中学教师启事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3人。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103人,其中,上蔡二高10人,苏豫中学11人,上蔡中学72人,县职业中专10人(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见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对象限全日制普通高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师范毕业生要求专业一致,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专业相近(所修必修课中有该学科主要课程)。
县职专招聘对象限全日制普通高招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英语)、幼儿教育专业(幼儿教育心理学)、播音与主持专业限全日制普通高招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机电技术应用(含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工艺美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限全日制普通高招高中起点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
本县在编教师和未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3、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4、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中的有关规定;5、具备所受聘学科基本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6、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7、招聘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2、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5、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6、近三年内在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优惠政策
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10〕126号、驻组通〔2009〕26号文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
工作经历且至今一直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5日。
(2)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采集指纹信息。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一底版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拍照、录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享受加分政策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同时出具)等,由县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统一审核并公示。未按时提交加分证件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2、领取准考证:2014年7月7日,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设定:笔试内容为所申报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主要是各学科专业主干知识;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法、教育法规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2)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理论成绩×30%。
(3)笔试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00至11:30。
(4)笔试地点:上蔡一高。
4、面试
(1)公示各应聘考生笔试成绩。
(2)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笔试后全部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2014年7月13日。
(4)面试内容:报考普通高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和职业中专各学科教师的考生需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和说课,实践技能测试总分与本学科说课总分之比按4:6计算;报考其他学科的面试只进行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要求另见面试细则。
5、考试总成绩计算
无技能测试要求的学科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有技能测试要求的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报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两者仍相同,一并进行体检和考察考核。
7、体检及考察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考核对象, 因体检、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一律不再递补。
8、聘用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经县教育体育局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上报市人事部门备案。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并进行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