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平遥县2014年招聘13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根据晋政办发〔2003〕29号《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市政发〔2008〕44号《关于印发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教人字〔2011〕11号《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和临时用工管理的试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1〕49号《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平政发〔2010〕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就我县2014年选拔聘用教师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引深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目的,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入教育竞争激励机制,为我县教育事业高效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选聘计划公开、选聘条件公开、选聘办法公开、选聘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选聘教师按照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程序进行,选拔聘用的教师仍实行合同管理。
三、选聘计划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会计2名;艺术设计3名。
中小学教师:中学物理10名;中学化学10名;小学语文21名;小学数学21名;体育10名;计算机13名。
幼儿教师:40名。
以上招聘专业报名人数须达选聘人数3倍以上,如不达,则按各专业实报名人数的三分之一确定选聘名额(四舍五入),中小学幼儿教师空余名额由领导组研究进行调剂。
四、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要求。
3、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学历要求:
①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2014年7月31日前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②中小学教师报考物理、化学专业:2014年7月31日前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其他专业:2014年7月31日前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大学专科毕业生。
③幼儿教师2014年7月31日前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幼儿师范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户籍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须在平遥教育网(http://py.jzedu.net)进行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学历证明和学历二维码认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和一寸免冠彩照2张(与网报一致)、报名表(一式两份)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现场确认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
2、现场确认地点:平遥县古陶一中(位于平遥县柳根西街)。
3、报名考试费:按县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教育局、人事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考试办法详见附件)
考试由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组成,笔试成绩15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100分,总分250分。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平遥县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报考专业、选聘人数、笔试科目及内容
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卫生学、纲要、指南知识以及绘画技能。
各专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先选聘专业课成绩高者,后选聘学历层次高者,在此基础上,如还有并列,由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取舍。
初选人数为选聘人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①中小学教师:报考物理专业讲课内容为初中二年级内容、报考化学专业讲课内容为初中三年级内容,其他为小学四年级内容。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②幼儿教师:讲课内容为幼儿中班内容,讲课6分钟,艺术特长展示(钢琴弹唱、舞蹈二项,每项2分钟)4分钟,总分100分。
(四)体检聘用(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体检录取办法详见附件)
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学历层次的顺序决定取舍,在此基础上,如还有并列,由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取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报领导组审查后,张榜公示。
(五)分配和岗位培训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对口分配到职业中学和宁固综合高中任教;中小学教师按考试成绩择优分配各专业人数的20%到城内学校任教;幼儿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幼儿教师见习期在城内幼儿园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