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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教育系统2014招聘65名中小幼教师

2014-06-28 11:12:39教师205 收藏
2014年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

2014年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2014年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教育系统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4日期间出生)。报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4日期间出生)。报考卫生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读硕前均需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本科学历不得为函授、自考等其它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8周岁(1975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4日期间出生)。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14年7月4日,以周年计算。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7月4日9:00-7月7日16:00。

报名网址:www.lnsjrc.com(鲁南世纪人才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登录鲁南世纪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7月13日9:00-7月14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考卫生类高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此类报考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7月7日9:00—11:00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山路139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定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不再定向招聘,定向招聘岗位转为普通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掉的定向招聘岗位转为普通招聘岗位。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教育类岗位进入面试(说课)的人员,在面试(说课)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