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招聘12名初高中教师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初、高中教师,具体计划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的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2、在包头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储备人才”项目生(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以《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考部门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5.现役军人、2014届以后毕业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公告简章、报名信息表下载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站: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tbyeb.gov.cn)。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地址:百灵道西侧铁矿电视台南,白云矿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签署《考生承诺书》,然后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特别提醒报考者:报名信息表要求机打2份,手写无效;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审查时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及所学专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审查。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
招聘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在白云矿区学校任课3年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工资表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证明。2014年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参考、服务期及考核情况的证明。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现场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本次报考费每人70元。2014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2013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考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报考费。
(四)报考者于2014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交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笔试方式、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为主,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白云矿区,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加分因素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和材料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请考生自行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