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中学龙湖分校招聘22名中小学教师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结构、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要求,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金陵中学龙湖分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京市金陵中学龙湖分校是一所由南京市金陵中学与六合区教育局合作创办的公办学校,位于六合新城核心地区,紧邻地铁11号线。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秉承百年金中“诚、真、勤、仁”的办学校训,以培养基础合理、素质全面、个性鲜明的学生为目标,用科学而富有人性化的管理、一流的师资队伍、良好的教学环境,着力打造一所全市一流、省内知名的特色学校。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小学:语文(3)、数学(3)、英语(4)、音乐(1)
美术(1)、
初中:语文(2)、数学(2)、英语(2)、政治(1)
历史(1)、地理(1)、生物(1)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心健康,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2、中、小学在职教师(含非事业性质在编教师),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从事相应学科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3、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2011-2013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教育信息网、金陵中学网站、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六合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
(一)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寄至南京市金陵中学龙湖校区筹建办公室王老师收(邮编:210005,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69号)。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日前电话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根据电话记录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25-84786277;18061221211,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3、报名材料:
报名表及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证明自己教育教学能力的其它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表可在上述有关网站下载。材料复印件概不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材料初审:材料审核合格人员将通知其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
5、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计算确定各应聘者的总成绩。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①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
②考试时间:2014年6月(以考试证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考生请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入场。
③成绩查询:可登录金陵中学网站、六合教育信息网查阅成绩。本次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活动中有效。
2、面试
笔试阅卷后,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合格线以上考生按各学科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前考生需提供笔试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金陵中学网站、六合教育信息网发布。
②面试形式与内容:根据核准的面试方案统一组织面试,采用模拟说课、上课等方式进行。
③面试成绩:各学科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金陵中学网站、六合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陵中学网站和六合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1、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教师必须按时报到,并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
2、所有人员一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南京市公办教师待遇政策规定执行;拥有省、市级名优教师称号的,经南京市有关部门考核认定后,享受南京市有关优秀人才奖励办法规定的待遇。
附:
南京市金陵中学龙湖分校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