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长沙县招聘152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长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公办幼儿园幼师简章
“中部第一县”、雄居“全国百强县”第8位的长沙县热诚邀请优秀人才加盟。为充实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强县,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长沙县镇、街道(不含星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46名,幼儿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列入备案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所有新招聘教师、幼师均享受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
1、长沙县各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地理 政治 生物 体育 化学 历史 美术 音乐 计算机 科学 合计 男 女 初中 7 8 5 2 2 3 3 1 2 4 2 1 3 0 43 小学 27 15 8 0 2 0 7 1 0 0 4 7 4 8 83 合计 34 23 13 2 4 3 10 2 2 4 6 8 7 8 126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附属第三小学(长沙县龙湾小学)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美术 音乐 计算机 科学 合计 合计 9 4 1 2 1 1 1 1 203、长沙县各镇(街道)公办幼儿园
幼儿教师 合计 6四、报考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专业意识和专业能力强,能胜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年龄要求:
(1)报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年龄需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湖南一师三附小教师岗位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幼师岗位年龄需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资质要求:
(1)报考义务教育学校和湖南一师三附小岗位:
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所获本科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大专),所报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一致(“科学”岗位报考专业可为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相关专业),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专业须二甲及以上),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属2014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件或证明。
(2)报考幼师岗位:
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4、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察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均不得报考。
6、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六、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信息网、长沙县教育资源网等媒体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