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渑池县2014年招聘55名高中幼儿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渑池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5名(其中高中教师32名,幼儿园教师23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见附表(一)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渑池县机关、事业在职在编正式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发布公告,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渑池县教体局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由渑池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渑池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渑池县电业大厦二楼)。
3、报名人员须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应提交学校提供的有关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渑池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者提交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若在招聘过程中审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程序的,随时取消其考聘资格。
4、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的岗位在《渑池县教体局网》进行公示。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原报名地点重新选报岗位,逾期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5、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①高校毕业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③参加 “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渑池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共72元。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笔试前两日内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试讲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辅导班,考试由渑池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1)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
(2)专业科目:
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学前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 8:00—9:40 公共科目 10:20—12:00 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 +专业科目成绩×50%+加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者同时进入试讲。
试讲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现行教材。
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实际参加试讲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试讲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应试者试讲成绩须达到本考官组所有试讲人员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均列入体检对象范围。体检项目、标准按照《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