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机关第一幼儿园招聘3名幼儿教师
湛江市机关第一幼儿园是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岗位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我市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考原则
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一)专业技术岗位4名,其中:幼儿教师3名(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会计1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二)工勤技能岗位1名:普工(普通工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
(二)职位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专业代码A040105、B040102),取得教师资格证(2014年毕业的不限),普通话二乙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
2、会计职位:女性,要求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毕业(专业代码A120201、B110203),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年龄28周岁以下,有“省一级”公办幼儿园工作经历或在机关、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2周年以上。
3、工勤技能职位:男性,要求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毕业(专业代码A081203、B080619、B080605、C590101、C590108),年龄30周岁以下。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开考比例为1:3(各岗位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不开考)。
六、报名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和查验原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格一式2份。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在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报考者,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报名时需交个人近期大一寸相片(同底)3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报名时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拟于2014年5月7日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网站公示10天,具体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至21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