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直单位2014年招聘55名中学幼儿教师公告
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方式,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要求
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名(其中招聘中学及幼儿教师共55名),具体岗位名称、名额、岗位要求和咨询电话详见《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本科学历毕业生和具有初级职称及其他在职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硕士毕业研究生、中级职称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职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个别职位单位有特殊需求的,以单位要求为准。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其它条件,身体健康。计划内招聘博士毕业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如专业对口,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合格后,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免试聘用。
(四)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按《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要求确定,凡涉及到需要确定年龄、工作时间等,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5月1日。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考者登陆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或廊坊人才网(http://www.lf-rc.com.cn )自行下载《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1),填写后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需要缩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转报其它岗位。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特别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4-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2、报名地点:廊坊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廊坊市广阳道144号)。
3、报名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列入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5)201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二份。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4、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审查人在考生填写的《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上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考生需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可免交考务费。
5、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经审核并签字盖章的《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证件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交市人社局备查。
6、报名结束后,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对报考资格审核无误后,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相关证件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28日-29日(8: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廊坊市广阳道19号大门东侧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