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2014年招聘80名中小幼教师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江南实验学校等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80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计划表》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3届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含萧山区和余杭区,下同)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计划表》中“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和具有杭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其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4)夫妻分居;(5)随军调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以下两种情况必须在报名时出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或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1)应聘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2)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所需材料与2014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其他人员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专科学历的还须具有杭州市区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本次统一招考中,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
四、调整报名
5月10日报名结束后,12日在杭州教育网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5月14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重新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予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5月15日,在杭州教育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5月16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调整报名和改报名地点集中到滨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江南大道100号1332办公室。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4年5月21至22日到报考岗位所在单位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