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宝清县2014年招聘55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有效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专任教师40名,幼儿教师1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8名,小学教师26名,特殊教育中心教师1名,幼儿教师15名。详见附件《宝清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3、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及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本人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4年4月15日起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http://www.bqrsj.com)、宝清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hljbqedu.com/)、宝清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
2、报名地点:宝清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13069919958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4张1寸近期蓝底正身免冠照片;
(5)2014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特教中心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提供特教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
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省级主管“项目办”考核合格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核实的项目生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的加分政策。
4、报名费300元。
5、5月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参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的提供报考信息。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3: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报名初审结果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宝清县教育信息网公示。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高中、初中、小学专任教师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特教教师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现行教材。幼儿教师笔试范围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试行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学前)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5分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如果65分以上人员不足3人,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笔试时间、地点
5月10日上午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宝清县教育信息网、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上公示。
3、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复审结果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教育信息网、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