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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玉屏侗族自治县2014年招聘14名中学教师公告

2014-04-05 13:21:53教师149 收藏
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实施方案为巩固玉屏民族中学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成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发〔2010

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实施方案

为巩固玉屏民族中学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成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发〔2010〕92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文件要求,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引进 14名编制内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玉屏民族中学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工作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下设招聘(引进)办公室,由县人社局及教育局、玉中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依照本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引进)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面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玉中共招聘(引进)教师14名,详见《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省内外师范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不含自费、委培生)。

4、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1996年4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符合考核政审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招聘(引进):

1、本县各教育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已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4年4月1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五、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引进)在玉屏公众信息网站上发布公告,并向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院校以及有关人才市场发布招聘(引进)信息。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

地点一: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政工股。

时 间:2014年4月14日至4月15日(每天8:30—17:30)。

地点二: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

时 间:2014年4月16日至17日(8:30—17:30)。

(四)资格审查

需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七、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面试方式:现场备课及试讲。

面试时间:2014年4月18日早上8:00,

面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二楼面试室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现场进行公布,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就业协议人员。如出现相同面试成绩,则现场加题面试,高分者为签就业协议人员。

面试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八、体检

对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由县招聘(引进)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引进)办公室派员对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在政审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

5、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曾因贪污、受贿、和泄漏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在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或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十、聘用审批

1、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引进)办公室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应届毕业生需在2014年8月25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政审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高级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