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2014年招聘6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我局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及广州市黄埔区设考点。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共60名,其中中学教师37名,小学教师9名,特殊教育教师4名,幼儿园教师5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5名,由黄埔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考点招聘的学科及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增城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同时具备以下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报考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有广州市十城区户口(不含从化、增城)的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以上考试;
(3)报考人员报考职位须与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相符;
(4)必须持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已修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和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教师职位的除外)
4、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办理至少须15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准备)。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4届毕业生及2012、2013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步骤
1、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心理学科教师)
(1)提交电子表预报名。
应聘者于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至4月20日(星期日),将填报好的《广州市黄埔区2014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hpjyj39@126.com。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毕业院校、考点、职位和姓名。
(2)本人到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9:00至17:00,到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B栋103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3或附件4,自行下载并亲笔签名)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2、广州市黄埔区考点(小学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学前教育教师,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
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9:00至4月16日(星期三)17:00。
成功报名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每人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17:00。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12:00起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须知
1、每名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
2、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四、考试
(一)华中师范大学考点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14:30-16:3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2、面试(微型课)
笔试设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