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2014年招聘85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管理办法》(苏高新办[2008]151号)有关规定,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2014年苏州高新区所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85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3.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4.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①本科阶段获得过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③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
5.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2、2013年苏州高新区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9:00~15:00
2﹒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人才广场(狮山路22号)二楼招聘大厅G区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后打印1份(可自行登录苏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下载,贴好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2﹒资格初审。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登记表》交招聘单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12年、2013年苏州高新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
2.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3.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3,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6.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