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招聘116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师岗位不作此要求)。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年龄18—30周岁(1983年4月2日—1996年4月4日),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和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4月2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4月2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取得或拟取得教师资格,户籍不限。(优秀毕业生是 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①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优秀毕业生”;⑤专业成绩 综合排名院系前15%)。
(3)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户籍不限。(含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3届获国外、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有三年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仅限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
上述(2)、(3)条的录用人员,录取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给予一年过渡期,如到2015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星期三)至2014年4月4日(星期五);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裙楼472会议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
5、报名收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笔试费100元/人。特困家庭子女给予减免(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6、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的补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报名具体时间不变,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裙楼467室)。
7、报名咨询电话:0510-81178595;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张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
考核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加专业技能测试,第二阶段为课堂教学测试。
第一阶段:笔试加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1)笔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念等。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