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平建瓯市选调26名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公告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乡镇中心小学和乡镇初中校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 26名教师充实到城区小学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乡镇初中校10名:语文5名、数学5名;
乡镇中心小学16名:语文8名、数学8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市乡镇中心小学和乡镇初中校在编在岗教师任教满6年(2008年9月1日前至今工资、人事关系在农村),身体健康。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学科认定以教师资格证或最后一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职称学科或学历证书上专业为准。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数学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4.乡镇初中校教职工数总体超编,且该选调学科富余并经学校同意的教师。
乡镇初中校教师报名前必须如实填写《2014年建瓯市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报名表》,经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同意后,交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备案。
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及近六年在教师年度业务考核中有不称职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办法
符合条件的教师,统一参加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不再进行面试。
下派村支书及选派到外省支教的人员,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折算后的笔试总分予以加5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特别提醒:从委托考试模块进入)报名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报考者必须在“应聘考生备注”栏目中注明“选调”。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将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及时打印准考证。如因报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未经学校同意报名的乡镇初中校教师,网上审查不予通过。
报考者通过初审后,应打印《2014年福建省教师委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于2013年3月24日前交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备案。联系电话:0599-3833752,0599-3862309。
(二)考试
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所报考的岗位选择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
笔试地点:南平市区(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2013年4月30日前,报名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总分计算:笔试总分=“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四)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折成百分制后50分,笔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选调。根据笔试总分,分学科、分中小学系列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人数比为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学科中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人数不足选调人数的,空缺名额在同学科另一系列的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总分相同,则根据2008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建瓯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含建瓯市公务员局和建瓯市教育局联合表彰)或建瓯市第二届名师、学科带头人。
4.建瓯市委教育工委、建瓯市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身份证为依据,年龄大者优先。
(五)复审
拟选调人员须提交选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学历有变更的应提供学历变更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学科中分中小学系列,从笔试成绩总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建瓯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
(七)调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分学科以抽签方式确定选调人员岗位。小学选调人员当年予以办理调动手续,调入新单位的岗位聘用按市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期满经组织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乡镇初中校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按原单位聘用岗位办理人事工资调动手续,否则,返回原单位。
五、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市委编办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由教育纪工委有关人员组成的监察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3859894、3833752。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