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佳木斯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招教
2014年度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经管理局同意,现面向省内外高校选招数学学科应往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为严格招聘标准和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需求计划
详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教师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强烈的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表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4、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5、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1)时间:2014年3月11日——2014年3月30日下午16:00。
(2)地点: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204室(工会大楼2楼)。
(3)报名人员考生登录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nkrbj.com/),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2014年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jsj5791502@163.com 并随时关注邮箱回复及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凡因个人不及时查看等原因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并于4月1日(星期二)现场确认,并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
(4)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5)报名联系人:马妍 联系电话:0454-5791502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项目:
(1)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原件,证明其学历层次是本科几表录取和所学专业,毕业离校时提供不了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高考成绩单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原件(学校证明档案内高考成绩单丢失的,可以出具此三联单,要求盖有学校公章)。
(2)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二级乙等以上级别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具体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以高中数学教材为依据,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应聘者所学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试卷卷面满分150分,9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按笔试成绩3:1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面试试讲考核应聘教师专业素养、组织教学的能力、传授知识的方法和技能、学法指导以及板书设计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试讲时间为40分钟(试讲前备课60分钟,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备课教材和备课参考材料)。面试成绩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建三江人民医院定为招聘人员的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6、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
7、备案及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并提交考生笔试试卷、面试考官评分表和学历(专业)证明等材料,报总局人社局审核备案。
同时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落编等手续。
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被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者,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四、招聘工作组织
管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管局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程序和人事关系办理,管局纪检委负责全程监督,由专家组负责命题、评卷及面试试讲成绩评定。
组 长:李荣华
副组长:陈兆明 王满友 张景春 李方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局人社局
主 任:陈兆明
成 员:人社局人员、教育局人员、纪委人员、第二高中人员。
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4-5808108(人社局),0454-5808490(纪检委)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