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明溪县2014年招聘27名中小幼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闽教人[2014]12号《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公务员局批复,2014年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7名。现根据实际,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专任教师1名、职业中学专任教师1名、初中专任教师5名、小学专任教师11名、幼儿园专任教师9名。
二、招聘对象
三明地区户籍,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往届未就业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体条件详见《明溪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笔试报名、笔试时间、笔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面试:
面试分说课和现场提问两部分。说课从拟招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一篇课文,按先写说案后说课的方式进行;现场提问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技巧及基本功和处理疑难问题等能力,采用现场答辩、测试等方式进行。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待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在明溪教育信息网公示(网址:www.mxxjyj.net),不再作另行通知(在明溪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后计入面试人选的确定。此类人员请于2014年4月20日前将户口簿复印件及有关证明书面材料原件交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逾期视为不作加分处理,邮编:36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