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市招聘640名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福州市区学校共招考640名教师及工作人员。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福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专业对口原则,按本人最高学历及专业每人报考1个单位岗位志愿(即市属、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高新区七个单位中的一个单位岗位)。
(二)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报名办法
本公告附表中列入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采用网络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7日至23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晋安区山区岗位人员在网络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报名。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属非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仓山区少年宫科技教师、台江区属小学羽毛球专业教师、马尾区属特教校特教教师(在职)、福州星语学校特教教师(巡回指导)等岗位的人员网络报名前须按本公告附表有关岗位备注说明随带有关材料先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下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3月17日至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审核通过后再行网络报名,凡未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要求由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考岗位情况”栏中的“应聘考生岗位备注”中如实注明“本人尚未就业,具有最高学历学段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责任。
(三)其它岗位报名办法
除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外,其余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时间为3月17日至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由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可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及报名材料→报名资格审核→交报名费(每岗位80元)。4月7日在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名教师(指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3月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69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外省、外地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师、“新世纪百千万工程”省级人选、特级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设区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下同)应聘市区学校岗位,可在报名时间内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报名登记,免报名费。
(四)报名材料
1、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报名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非应届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14年3月23日。下同)发送至fzedugov@126.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学历验证-姓名-身份证号码。邮件内容:12位数字在线验证码。示例,邮件标题:学历验证-张三- 350225198211171411;邮件内容:在线验证码123456789123 )。
2、通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按报名岗位及人员类别提交报名表原件(通过本公告附件下载)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叁张(一张用于贴报名表,另两张相片装入自备信封,并在相片背面和信封封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后交报名现场)。此外,应聘人员按报考对象及岗位要求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及复印件。
非应届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发送至fzedugov@126.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在线验证码查询及发送电子邮件格式要求与网络报名的非应届人员相同),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打印件。
报考高校、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非应届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的还应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福州地区公办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
已与民办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马尾区属特教校特教教师(在职)、福州星语学校特教教师(巡回指导)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所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