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沁水县教育局2014年招聘30名高中教师公告
按照《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它要求,详见《沁水县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11日
3.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4.凡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提供)、学校相关证明、个人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均缩印到1张A4纸上),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确定,不再受理改报。考生所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有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面试
本次教师招聘以讲课和面试形式进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讲课内容以现行高二教材为准(职业中学2个专业课教师岗位讲课内容为现行教材),讲课课题和顺序分学科抽签决定,准备时间60分钟,讲课和面试时间10-15分钟。讲课结束,随堂进行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名额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进入体检与考核的考生,于2014年6月毕业后,携就业协议书、相关证件原件(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个人档案等手续到沁水县教育局局报到后进行体检与考核。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事项另行安排。
八、聘用与管理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办理增人、编制、工资等手续。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13593321811
18835606111
附表:《沁水县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rar》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