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三中学2014年招聘8名中学教师公告
2014年度襄阳市第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襄阳市第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高中教师8名。岗位条件详情见《2014年度襄阳市第三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第三中学办公楼三楼行政办公室
(三)报名办法
1、是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2、是往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3、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4、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考试对象。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或参加笔试的研究生缴纳笔试(含报名)费50元。
5、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3月14日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6、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7、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8、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报名时现场办理免费手续。